各院系、各单位:
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通知,问鼎在线现组织2018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自筹项目是指,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筹措全部科研经费,在省科技厅指导下实施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过程具体详见“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说明”(省科技厅网站www.hebstd.gov.cn—业务大厅—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使用说明”栏目)。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相关事项
1.同一申请人最多申报1项。
2.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人员,不具备本次项目申报资格。
3.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4.自筹经费项目严格按《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管理。
5.除各专项申报指南另有要求的,项目的执行期不得超过2021年12月。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专项申报指南。
6.获得此次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在今后申报计划财政资助项目时,适用相关限项要求,即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不能作为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在无其它在研项目情况下,仅可再申报2019年度不同计划类别项目1项。
7.在2019年度财政资助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前,不受理项目变更、撤销或终止的申请。
三、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18年12月3日16:00。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85201333 胡海船
项目管理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11-85866036 85866037
附件包括:
1.2018年度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软科学研究自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18年度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开发专项自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doc
3.2018年度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专项自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doc
4.2018年度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健康医疗与生物医药专项自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doc
5.2018年度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节能环保与科技治霾专项自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doc
科研处
2018年11月21日